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各类证明的开具办理手续

作者:时间:2018-03-23点击数:0

一、因私出国(境)在职证明

1.学校副处级(含)以上干部需按照组织部请假备案程序履行请假备案手续后,持组织部出具的介绍信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在职证明;

2.登记备案人员(不含副处级以上干部)请下载并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由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在职证明;

3.其他教职工请下载并填写因私出国(境)说明,由部门领导签字后,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

二、子女出国在职证明

教职工因子女出国需出具在职证明的,请本人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

三、职称证明

教职工办理在职证明,由教职工所在部门出示介绍信,说明事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

四、教职工需要的其他证明

教职工办理投靠、亲属关系、提供担保、各种公正等证明,由本人前来人事处人事科办理。

上一篇:下一篇:

Copyright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传媒大学人事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 邮编:100024

京ICP备10039564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