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作者:时间:2008-09-26点击数:4
关于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根据北京市教委于2008年9月23日在北京教育学院召开的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会议精神以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目前实际情况。现将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如下说明:
1、根据2008年9月23日在北京教育学院召开的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会议,市教委领导强调,各授权委托高校要严格按照《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和要求》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是本校正式在编的专任教师,本单位负责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申报人员要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时有序完成。
2、受理时间与认定程序
(1)2008年9月28日之前各单位报办教师资格证人员名单,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
(2)各个部门于2008年9月28日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于2008年9月28日——2008年10月8日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具体填表要求详见《高校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的填写要求》。
(3)2008年10月9日——2008年10月16日,将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在人事处主页公示。
(4)2008年10月9日——2008年10月24日,人事处师资科组织录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5)2008年10月25日将我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报送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以上若有问题,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李 毅 葛 娜
联系电话:65779225,
附件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和要求
中国传媒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和要求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条件,在高校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高等学校教辅人员、工勤人员、行政人员,不能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符合以下4个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参加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学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附件2
高校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的填写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1.申请表封面至第一页的填写:
⑴ “工作单位”:填写任教高校的名称,并填写所在院系,二级学院要填写学院名称(如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
⑵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⑶ “出生日期”:填写××××.××.××(如1980.01.28,须与身份证一致);
⑷“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⑸“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⑹“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⑺“现从事职业”:填写“高校教师”;
⑻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选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若没有与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学科,以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代替;
⑼“本人简历”:从本人初中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可选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可选全日制、成人脱产、业余、函授、电大、自考、网络教育等);
2.申请表第二页第一栏“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至第五栏“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的填写:
⑴“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根据《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的鉴定结果,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⑵“身体和健康状况”:填写“合格”;
⑶“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选择“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选择“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⑷“普通话水平测试”:选择通过的普通话测试等级(如“二级乙等,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选择“免测”;
⑸“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的填写:以“合格”或“不合格”形式反映测试结果,由各学院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小组组长填写结果并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选择“免测”;
3.申请表第二页第六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的填写:
委托高校组建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本校所有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师范和非师范教育类)进行考察,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加盖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印章。
4.第二页第七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至最后一栏“备注”由市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填写。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要以学校人事处的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