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人选参加商务部第十二次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的通知
作者:时间:2008-10-23点击数:0
关于推荐人选参加商务部第十二次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商办人函〔2008〕164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二次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与“法轮功”等反动政治组织作斗争。
(二)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具有较强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团结合作意识。
(三) 具有4年以上经济商务领域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国际经贸知识和经济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对外交往和文字写作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具有一定的网络知识。
(四) 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汽车驾驶执照。
(五)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驻外工作的需要。
(六) 服从国别安排。
(七) 具有外语听、说、读、写、译的专业水平,报考英语以外语种干部的年龄等标准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方式
(一)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填写《中国传媒大学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见附件),交给各单位。各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协助核验学历证书,在报名表中填写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写、盖章,于2008年10月27日前将纸版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renshichu@cuc.edu.cn。
(二) 人事处组织学校审核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人选后,由人事处填写《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报商务部。
(三) 商务部人事司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以传真方式通知推荐单位最终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时间、科目、内容及流程
1、考试时间初定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包括外语笔试、外语口试、综合考试和面试。
3、考试内容
(1)外语:以基础外语为主,经贸外语为辅,重在基本能力测试,考查听、说、读、写、译的水平。
(2)综合:以商务知识、时事政经、申论等为主要内容,重在对专业知识、政策分析、业务调研和文字水平能力的测试。其中商务知识部分的参考复习资料为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的“现代经济知识简明读本”中的《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投资》5本书。
4、考试后,商务部对通过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和系统培训,根据国外岗位需要择时选派。
四、借调方式
由商务部借调派出的秘书级外交人员国外任期一般为2年,任期届满,根据国外表现、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并征求其所在单位同意后,安排延期或转馆。
借调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由商务部为其确定相应的外交职衔,发放驻外工资,并提供往返旅费。其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工龄连续计算,国内工资由其所在单位发至出国前一日,享受其所在单位在职职工同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统一调资、职称评定等待遇,离任调回后仍回其所在单位工作,自离馆之次日起,由其所在单位恢复其国内工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蔡老师
电 话:010-65779136
有关考试信息及驻外管理规定请查看商务部政府网站人事司子站“专题信息”栏中“驻外人员管理”项,网址:http://rss.mofcom.gov.cn。
附件:
人事处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