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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中国传媒大学2009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作者:时间:2009-03-16点击数:1

关于选拔推荐中国传媒大学2009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09]34号)精神,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现将我校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被纳入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的优秀年轻学术带头人。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授(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选拔数量及程序:

各学院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由个人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人选选拔推荐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将候选人名单报人事处;其他相关部门申报者将候选人名单报人事处,由机关评审小组评审。

各部门推荐人选最后经过学校党委和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做为我校候选人报送教育部。

四、报送时间:

个人申报及单位评审、推荐时间为3月16日——3月25日;

各部门将申报人员名单报学校人事处时间截止至3月26日。

联系人:李 毅

联系电话:010—65779225

中国传媒大学 人事处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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