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青年教师业界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09-07-22点击数:6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青年教师队伍,学校积极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业界专业实践活动。今年学校还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与青年教师业界专业实践相结合,对于《中国传媒大学青年教师业界专业实践暂行管理办法》(中传人字〔2007〕221号)中规定的应参加专业实践人员,至今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开会前,尚未参加专业实践3个月以上的青年教师,本年度取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为了保证青年教师今年能够顺利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业界专业实践对象
1、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岁),未参加过学校和学院统一组织业界专业实践的专任教师。(年龄计算以《中国传媒大学青年教师业界专业实践暂行管理办法》为准)
2、2007年1月以后新接收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博士、硕士、本科),未参加过学校和学院统一组织业界专业实践的专任教师。
二、参加业界专业实践方式
1、校级业界专业实践: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我校校级教学实践基地进行业界锻炼。(校级教学实践基地见附件1)
2、院级业界专业实践:由学院统一安排,到学院签约教学实践基地进行业界锻炼。
三、相关工作安排
1、各单位尽快摸清情况,安排未统一参加校级和院级业界实践的青年教师尽快参加实践锻炼。
2、参加校级业界专业实践的青年教师,填写《中国传媒大学青年教师业界锻炼人员报名表》,报送人事处备案,由学校联系相关实践基地和实践岗位。
3、参加院级业界专业实践的青年教师,填写《中国传媒大学青年教师业界锻炼人员报名表》,并将学院与实践基地签约协议书以及对方单位的接收函一同报送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派出。
4、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6日。
5、联系电话:65779225。
人事处
2009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