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校资助)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0-01-19点击数:3
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度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校资助)选派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完成“211工程”三期师资队伍建设项目任务,学校制定《中国传媒大学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校资助)实施办法》(中传人字〔2009〕8号),现将2010年度该项目计划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致力于长期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来校工作满一年,且距上次出国进修满两年。
3.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教学评估优良,完成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
4.有良好的外语基础,通过学校组织的选拔考试。
5.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6.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7.申报人员须已列入本单位2010年教师培养进修计划中,人事处以各单位上报的《2010年教师赴国内外进修培养计划表》为准。对于未列入计划表的教师申请此项目,人事处不予受理其申请。
二 、选派名额
2010年度,学校计划资助10人出国研修。
三、资助方式
研修期间,学校提供每月5000元人民币的国外生活补助费,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限经济舱)的50%。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一般为6—12个月。
五、选派办法及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负责考察推荐,并将个人填写的《中国传媒大学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见附件)报人事处。
2.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外语选拔考试。
3.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确定派出人选。
六、派出及管理办法
1.被录取的人员要与学校签订《中国传媒大学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2.出国研修人员办理完毕出国手续并购得赴相应国家的国际机票后,学校一次性付清资助费用;出国研修人员研修结束回校报到后,凭相应票据报销一次国际往返旅费的50%。
3.出国研修人员研修期间以科学研究为主;同时须选听1-3门我校急需的、有利于今后学科发展的课程。
4.出国研修人员按期回国后及时向所在单位、人事处报到,并在1个月内提交研修报告以及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在校内做一次学术报告,并开设相应的国际课程。
5.逾期未归的出国研修人员,学校保留其人事关系3个月,3个月后视为自动离职,学校将其档案转至社会人才服务机构。
6.选派有效期为一年,即自学校书面通知之日起12个月内,出国研修人员必须前往学校认可的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习,超过一年者,该次资助取消。
请各单位统一于2010年3月6日前将本单位的《中国传媒大学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报人事处师资科(5号楼218室)。
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李 毅 葛 娜
联系电话:6577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