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资助教师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0-01-19点击数:5
为更好完成“211工程”三期师资队伍建设项目任务,特制定《中国传媒大学资助教师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暂行办法》(中传人字〔2009〕8号),现将2010年度该计划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正式在职教师,主要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所参加的境外国际学术交流,内容与其本人所属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邀出国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应为:由本学科领域权威的学术组织、学术机构主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的、有多个国家代表参加的大型学术会议或系列国际学术会议。
3.申请人须以论文第一作者的身份在会议上宣读论文。
4.申请者应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有应用会议规定的语言会话、宣读论文、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5.申报人员须已列入本单位2010年教师培养进修计划中,人事处以各单位上报的《2010年教师赴国内外进修培养计划表》为准。对于未列入计划表的教师申请此项目,人事处不予受理其申请。
二、选派名额
2010年度,学校计划选派30人。原则上对每位符合条件的教师每年资助一次。
三、资助额度
每人每次资助人民币5000元。
四、选派程序
1.各单位初审,于3月1日前将《2010年教师赴国内外进修培养计划表》报人事处师资科。
2.申请人在会议召开前向本人所在单位提交《中国传媒大学教师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见附件)和会议邀请函等材料。
3.人事处汇同相关部门共同确定资助人选。
五、其它说明
1.获得学校资助的人员出国前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出国手续。
2.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充分利用自有资金配套资助教师,同时也希望教师利用科研经费配套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
3.组团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经费由组团单位自行解决。
4.各单位应对参会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参会有任务、访问有成果、会后有考核、信息资源全面共享。
5.获得学校经费资助的人员,应在回校后1个月内,将学术性总结材料和参会发表的论文交所在部门,并在本单位或专业范围内举行一次学术报告会,介绍会议情况及学术交流情况。
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李 毅 葛 娜 联系电话:6577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