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产前、住院报销流程
作者:时间:2018-04-03点击数:3
一、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请表》(见附件)
2、《北京市生育服务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单》(复印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 诊断证明(复印件)
5、 结婚证(复印件)
6、 如在外地医院生育:本人外地就医说明,本人所在部门盖章(复印件);当地医院级别证明(复印件)
7、 报销票据(黄票)
二、《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请表》填写说明
在表中填写“备注*”以上部分,不会填的地方先不写,可电话咨询人事处劳资科。
“项目类别”中的费用分项要填全部票据中此类费用的合计,例:共准备x张票中,全部检查费合计为35.6元,即在手工报销表“检查费”中填此金额。如票中有分项名称与表中费用名称对不上,算在“其他费用”中。手工报销表中“总金额(元)”和“合计”中填全部报销票据费用总和。
手工填写的单据不能有任何涂改(信息不确定的可先不填写)
三、报销票据说明
报销用的黄票左上角有“*实时结算”字样的,此票据不能用作产检报销。
票据背面粘有处方单的要一并拿来,否则票据无效。
四、产检报销数额
产前检查只报销1400元,准备大于此数额的报销票据即可。
五、材料排列顺序
按照以上所说材料顺序,用曲别针装好。
报销票据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以上材料共需两份,产检报销一份,住院报销一份,分开整理,所需材料各一式一份。
请自备纸质文件袋装材料,封面写下姓名、所在部门、手机号。
联系电话:65779325 经办人: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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