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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教学科研岗接收毕业生及调入人员实施办法

作者:时间:2021-12-17点击数:0

中国传媒大学教学科研岗接收毕业生及调入人员

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革教师评价体系,切实提高毕业生及调入人员接收质量和人才配置效益,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高质量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传媒大学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接收教学科研岗毕业生及调入人员实施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明确标准和程序,建立以考察学位论文质量为重点,以“代表作、贡献度、主观评价”为导向的毕业生及调入人员考察机制,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其中,学位论文、代表作实行匿名送审。贡献度和主观评价实行专家综合评审。

第二条 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高标准、重潜质的遴选原则,充分考虑师资队伍的长远建设。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接收我校事业编制人员。



第二章 接收毕业生

第四条 接收毕业生条件

接收毕业生,原则上需要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一)国内应届毕业生应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二)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并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的其他就业条件。

(三)毕业生需身心健康,且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符合岗位所需的条件。

第五条 毕业生选聘

(一)教学科研岗位的毕业生,将以学位论文质量为重点,围绕“代表作、贡献度、主观评价”多维度进行考核。毕业生原则上需提交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位论文(并附导师评语、专家评阅书、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等材料),以及代表自身最高水平的代表作、提交对学科专业研究、服务国家、社会等方面的贡献清单、主观评价报告(围绕个人品行、性格、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创新能力、综合优势及主要不足等进行综述)。

(二)招聘考核全过程将围绕学位论文、代表作等进行重点考察,主要就本科、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和代表作的基础理论、文献综述、核心观点、研究方法、学术贡献、创新内容等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在相应阶段的研究成果和学术理论观点的创新等。

(三)围绕提交的贡献度清单和主观评价报告,重点考核在立德树人、德才兼备方面的表现以及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

(四)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接收本校毕业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第六条 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政审;

(五)体检;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公示;

(八)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第三章 调 入

第七条 调入人员的条件

(一)调入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研究同意,按照人事管理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进入学校工作的人员,以及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工作人员。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原则上在 50 岁以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原则上在 45 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下的人员年龄原则上在 40 岁以下。调入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从事本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学校考虑学科建设和岗位编制等因素,如有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以不受任职年限和学历的限制申请破格聘用。

第八条 调入人员考核

(一)调入教学科研岗人员原则上需提交学位论文,代表自身最高水平的代表作、工作以来在教书育人、立德树人、服务国家、社会等方面的贡献清单和支撑材料等,以及主观评价报告。

(二)考核围绕拟调入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提交的学位论文、代表作等方面多维度考核,围绕贡献度清单和主观评价报告对拟调入人员的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德才兼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第九条 调入程序

(一)用人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拟调入人员简历、学位论文、代表作、贡献清单、主观评价报告、调入原由、岗位安排、年度及聘期工作目标及用人部门考核意见等;

(二)考核、政审;

(三)学校审批;

(四)体检;

(五)签订合同,办理调入手续。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根据上级单位下达的落户指标,择优为符合落户条件的毕业生解决北京市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调入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教育部京外调干有关程序进行调入。

第十一条 新接收的毕业生及调入人员来校工作后需在校服务五年,如服务期不满申请调离的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标准按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上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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